,他站在你面前杀人,你却固执地拒绝承认,那么,他到底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呢?
凶手必然是一个相貌普通、毫无特色的人。如果外貌太过于出众,如英俊的男子或美丽的女子,又或是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,都会引起人的注意。当然凶手也不能够丑陋,总之,任何特点都将让他无法如愿藏身。
此外,凶手身边必然还有一样东西,牢牢地吸引着公众的视线,可以让他趁此机会,从容不迫地选择受害人,将其杀死再淡定离去。而在这一过程中,因为你的注意力被你认为更重要的事情所吸引,根本无暇顾及。
当时警方在工作会议上认为:电影院中紧张的剧情,网吧里玩家的痴迷,以及公园中商家促销的活动,这些都构成了对公众的必然性吸引。而当凶手出现在沉迷于剧情的观众之前,出现在沉迷于电子游戏的玩家之前,出现在公园商家促销的舞台之前,都不会引起注意。
除此之外,凶手还必须营造目击者思维的盲区,缺少了这个,案子就不成立。
电影中的观众被绳索勒住提升到高处,网吧里的女玩家被提升到高处,公园里的女游客被提升到高处。这三次行动中,凶手一定是在死者身边,如果不在的话,就无以解释三名受害人升空悬浮的异事。凶手就站在受害人面前,而目击者却视而不见,那就只有一种可能:凶手被视为必须出现在那里的,他设法让自己成为环境的一部分,所以目击者才会直面目睹却一无所见。
所以这个案子的关键,就在于破解凶手的隐身之谜。
一个人要如何站在公众面前而不被公众注意?这有很多种办法,这方面凶手显然是行家。
就在警方试图破解这个心理谜题之际,第四桩(实际上是第五桩)凶杀案于一周后登场。此次事件的发生地点,是人流最为密集的火车站。当时数千名乘客正拥挤在检票口前,许多乘客扛着一人多高的巨大行李,遮挡了后面人群的视线。广播里不时报出火车临站的车次,兼以嘈杂的人声,湮没了人的听觉,让人的心态变得麻木而僵硬。
就在这摧毁人类知觉的强大氛围之中,一名女乘客高高升起的身体,将乘客们的视线一下子集中了过去。后面的乘客于惊骇中看到了悬空女子那惨白的脸、凸起的眼珠和伸出嘴外泛着乌紫颜色的舌头。
太多的人看到了这一幕场景,但随即目击者被旁边的人用力推搡着,被前面乘客扛在肩上的巨大编织袋撞击着。越是想看清楚升到空中的女子,偏偏就越无法看清,因为只要你缓步凝神,就会遭受到后面人流的重力冲撞:“快一点,快快,磨蹭什么你!”
唯有把惊讶的心思收起,赶紧顺着人流进站。
有人信誓旦旦地声称,他看到了女子悬空的脚,还看清楚女子赤脚穿一双品牌运动鞋。但更多的乘客则否认这一点。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,将影响到刑案追踪的方向。
如果女子的脚部并没有彻底悬空,那么,她很有可能是被凶手高高地举起来的。等大家看到了这桩谋杀杰作,凶手丢了尸体,检票出站,让警方欲行追踪而不得。
而如果女子的脚部彻底悬空了,那么这起案子,就难以再追究女子周边的人,必须设置一个隐身的凶手在旁边。凶手提着勒在女子颈部的绳索,将女子高高地拉到空中。可是你看不到凶手的所在,因为他巧妙地隐身于你的视觉盲区内,你只能感觉到凶手那无声的阴冷笑声。似乎在嘲笑警方的无能和无奈。
火车站公共区女子缢杀案发生之后,警方赶到现场时,已经无法再找到一个即时的目击证人。所有的证人都在火车上,他们已经离开了。
可是,凶手是否也随这列火车离开了呢?警方对此持悲观态度。就是在这起向警方能力公开挑衅的案件的激发下,群体谋杀的概念浮出水面,取代了公共盲区杀人的假说。
【群体谋杀概念】
群体谋杀共分两种,一种是固定性群体谋杀;另一种则是临时性群体谋杀。
最早警方提出来的是固定性群体谋杀,以此取代公共盲区杀人事件的假说。因为警方发现,公共盲区杀人事件假说中有一个致命的漏洞。这个漏洞就是,无论凶手以何种方式于公众群体中隐身,首要的前提就是他不能做出引人注意的事情。而杀人是醒目的行为,一旦杀人事件发生,就很难再继续隐身。
比如说,在公众场合中,你可能注意到这样一个男子,他矮小,他普通,他全身上下没有任何特色。即使他站在你面前,你也无动于衷。可当他用绳索勒死一名妙龄女子,再将尸体拖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