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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书猴 > 马上朝廷(乾隆三部曲第二部 > 第52章完结

第52章完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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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6) 所谓“进京盘费”,无非为进贡及打点朝中权要;据萨载奏查封郝硕家产折称:“本年(1784年)闰三月郝硕差弁郝得禄运送备进贡物内之檀香炕屏、挂屏、桌屏由水路北上。又闰三月内将金笔筒等金器约重一千二百余两,熔成金锭大小一百三十余个,除存留九十锭已查出,其余四十多锭,同从前销化金围屏之金锭大小一百个随带进京。此外,尚有珍珠手串一挂、金银首饰一匣(二三十两)、红圆宝石一件并金如意一枝,碧霞玺、珊瑚朝珠各一盘,又朝珠一盘、手串九挂、玉器五宗。又四月内曾差把总茹飞虎运送备进贡物内嵌玉如意、玉无量寿佛、玉瓶、玉盆、珠手串、伽南碧霞玺手串、伽南珊瑚朝珠、大呢雨缎洋缎等物,由旱路进京”(《宫中档乾隆朝奏摺》,六十辑,第565~567页)。

(27) 所谓“海塘公项”,即郝硕被罚交议罪银六万两以充塘工之用者。

(28) 以上参见李景屏、康国昌:《乾隆、和珅与刘墉》;郭成康:《清史编年》卷6。

(29) 乾隆三十七年正月庚子谕。

(30) 乾隆六年正月庚午谕;又见乾隆十五年二月辛丑谕。

(31) 郭成康、林铁钧:《清朝文字狱》,群众出版社1990年版。

(32) 白新良:《乾隆皇帝传》,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,第261~262页。

(33) 参见亚历山大-伍德赛德:《剑桥清代史》第五章《乾隆朝》,及所引高翔:《康雍乾三帝统治思想研究》,第323页及其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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