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情用事,有时会怒得过分,就失去了心的本体。因此,有所忿怒,心必然不会中正”。
既然愤怒是我们心中固有的,当我们愤怒时该如何不失去心的本体呢?
王阳明的理论是:“只要顺其自然,不过分在意。”他举了这样一个例子,“出门看见有人打架,对于错误的一方,我心中当然很愤怒。不过虽然愤怒,因为这事和我无关,所以我不会怒火攻心。如果你对别人有怒气时,你可以这样想,这件事和我无关,虽然我生气,但不会因怒火丧失理智。”
这种方法乍一看上去大有阿Q的神韵,其实不是这样。王阳明提倡的这种消除愤怒的方法不是逃避,而是规避,把当事人巧妙地变成旁观者。不过很多人无法知行合一:虽然明白这一点,却无法做到。毕竟我们和别人起冲突时,为了面子、利益难免要愤怒,很多人不可能放弃面子和利益而抽身退开变成旁观者。
可如果你认真思考后就会看清王阳明对待愤怒的理论源泉:我们愤怒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别人挑战了我们外在的一些东西,诸如身份、地位、名利、面子。这些外在的东西在王阳明心学中是不值一提的,王阳明真正关注的是内心的良知,每个人只有在面对良知时才是当事人,面对其他一切外物时,就是个旁观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