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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书猴 > 大秦王朝终结者 > 第8章完结

第8章完结

答:要罚。¨墈~书~屋,晓+税+王^ ¨埂¨鑫.蕞′全¨

问:有贼伤人,百步之内的路人不见义勇为,应如何论罪?

答:罚他们每人交两领铠甲。

问:士伍跟人斗殴,拔剑砍了人家的发结,怎么处置?

答:完城旦(给皇帝老子当苦工,但可以不黥面)。

问:甲有赃款千钱,乙知情不报,而且分赃,赃款不足一钱(这个人真是知足常乐啊),该叛乙什么罪名?

答:让他跟甲一块去当苦工(赃款要是满了一百一十钱,就得背着干粮去给秦始皇修坟头,没个三年五载的估计是回不了家的。一百一十钱是什么概念?大约相当于当时五口之家一周的收入吧,看来秦朝的严打做得不错)。

问:小毛贼偷桑叶,赃款不足一钱,该怎么教训他?

答:罚他做三十天的徭役。

问:官员受贿一钱,做什么处罚?

答:黥城旦。

问:甲谋遣乙杀人,乙高未盈六尺(不满十五岁,在秦法中十五岁为刑事年龄界),甲如何论罪?

答:肢解。·s*h\u!y^o·u¨k¨a\n~.~c`o?m^

问:士伍甲没有儿子,其侄子乙过继过来,甲擅殺乙,怎么判罪?

答:弃市。

看过上面几个例子,我们可以总结出这么几个特点:(1)其中有很多条文在今天看来很有意思,值得人们思索;(2)“城旦”、“鬼薪”、“白粲”、“隶臣”、“司寇”等服役徒刑相当普遍,从民间斗殴到盗窃到官吏受贿渎职都有可能判处此刑,所以秦朝时刑徒的数量才会惊人的庞大;(3)秦朝的刑罚也许够滥(主要体现在刑徒太多),但并不是非常严酷,肢解、弃市等极刑大多是针对杀人越货这种严重罪行的,这些罪行即便在今天也往往难逃一死。

后人常常指斥秦法苛刻,一提到秦朝的刑罚,就拿出黥劓刖宫磔等字眼来说事儿。其实,这些残酷的字眼历朝历代都不少见。就说秦以后的大汉王朝吧,举两个最有名的例子:晁错就被腰斩处死,司马迁也曾受宫刑。

所以,传统的“秦法严酷”的说法并不是很恰当,说其“刑罚过滥”似乎更准确一些。`小_税′C¢M?S` ~最¢鑫/璋¢踕~更/芯/快*而导致秦法在后世声名狼藉的根本原因,则是它的不合时宜。天下初定,就用这些繁琐的法律条文压迫子民,很容易引起人们尤其是原六国遗民的不满。甚至可以这么说,正是秦法的这种不合时宜,使得愤怒的人们很情绪化地去看待它,密切地关注它每一处被认为“过分”的地方,秦法在后世才会有这么恶劣的名声。

但这还不是唯一的问题。

对于秦王朝的子民而言,比繁琐的刑罚更糟糕的是沉重的兵役劳役和赋税。

秦朝的赋税额度之高令人咋舌,“收太半之赋”,达到了农民收入的三分之二。这种比例,与传统的古制相比,显然是“人不能过分到这种程度”。如果相较于两汉时期的三十税一,那更是云泥之别了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就尖锐地指出,秦朝这种“二十倍于古”的田赋制度使得“男子力耕不足粮饷,女子纺绩不足衣服”。

作为雄才大略的千古一帝,秦始皇自不是那些一味迷恋金银光泽的无志财迷所能比拟。他迷恋的,是袍挥天宇袖纳百川、一怒而天下震恐的无上权威,和治下王朝千世万世、传之无穷的浩瀚大气、永昼不陨。于是,这位一心成就千秋帝业的名皇帝苦心聚敛了巨大的赋税收入,并将它们毫不客气地撒到了秦王朝的各项工程和军用事业中。

从史书的记载来看,秦朝刑徒及兵员的数量是相当惊人的,每年仅仅是集中在都城与边境服杂役的就至少有上百万人。这些劳苦的古人披星戴月地忙碌在两千多年前的建筑工地上,为后人留下了叹为观止的秦宫群遗址、引人无尽遐想的郦山墓,以及曾一度贯穿于华夏大地的各大驰道、直道,今天,它们大多已淹没在黄尘黍离中。

除此之外,秦王朝还拥有数量庞大的常备军队,分别驻扎在王朝的各处军营。浩浩荡荡的军团使王朝的戈戟深入到了更广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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